□吕频
成都市新都区公开招聘女城管队员,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须在23岁以下,26岁必须离职。面对“选美”、“花瓶”的质疑,当地官员解释说,这些女城管的职责之一是展示城市形象,“年纪大了需要结婚、生子,就不好去展示了。”(详见本报昨日9版)
这样的解释并不足以消解公众的质疑。一个城市的形象确实需要设计和展示,但其根本在于城市的良好治理,如果不在民生民意上真正下工夫,只想通过在广场上摆几个美女当标本,把“城市形象”生生地“展示”出来,那只能是幻想。现在一些地方之所以对“城市形象”情有独钟,甚至不惜为此炮制各种噱头,可见的动力是浮夸,不可见的是对治理责任的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