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来北京上访,主要是为反映郯城县公安局原局长孙钦刚在集资建房中的问题。据他们介绍,2005年,时任局长的孙钦刚宣布,单位计划集资建公安小区,承诺零利润、成本价。集资建房的地皮是原郯城县看守所的地,公安局向上面报告占地面积是37.5亩,后来招投标时变成了35亩。
2006年开始集资,绝大多数人分3次共交了15万元。但一直到2007年11月,才开始建设。到2009年5月工程竣工,工程造价由之前施工报告上的5000万元升到1.07亿元,建筑面积也由53400平方米变成了6万平方米。开始分房时,定价为每平方米1350元。到了当年11月,涨至1800多元。随后房屋又出现漏雨、裂缝等问题,于是有人开始告状。一个月之后,孙钦刚被平调到别的县当公安局局长。
实际上,从2008年起,郯城县公安局就有人举报孙钦刚。到2009年7月底,网络上出现《15名中层干警集体举报山东一公安局局长》的帖子,称孙钦刚有“变卖国家资产、变相贪污受贿、违规集资建房”等问题。15名举报者不仅实名,还留有职务和手机号码。此事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
在记者采访此事时,参与举报的陈卓表示,“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而被举报者孙钦刚则表示,举报“纯属告黑状”。2010年初,山东省公安厅、临沂市纪委、临沂市公安局先后3次组成调查组,最后得出的调查结论是“查不属实”。
陈卓的上访材料中,附有一份40名干警签名捺手印的名单。“我们就是想问问,从开始集资到破土动工,一年多的时间里,2000多万元的集资款去哪里了?房屋的成本价到底是多少?”陈卓说。
10月9日第二次赴京上访期间,陈卓收到一条短信,称:“狗日的警察,你们也有今天!小心你们领导弄死你们。”
10月13日,单位“一把手”找陈卓谈话,表示他们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前任局长,他也无能为力,并劝他息访。但是,陈卓说,“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我还要去北京上访。”
(据《新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