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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同居三年
无意做了“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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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同居三年
无意做了“小三”


 

  □记者 渠稳

  

  晨报讯 28岁的张云(化名)从农村来新区打工,在一家服装店当导购员。在新区跟一男子同居3年后,终于下定决心跟农村的丈夫离婚,跟情人结婚。没想到,以单身名义和她同居三年的男子竟然冒出个老婆,还骂张云是“第三者”。10月25日,张云向律师咨询,是否可以起诉和她同居3年的男子为重婚罪。

  据张云介绍,2007年已经结婚3年的她从鹤山区一农村来到新区打工,认识了同样是在新区打工的王国,两人聊得十分投机,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张云在跟王国聊天中得知,王国没有娶妻一直是单身。“后来王国在得知我已经结婚的情况下依然请我吃饭、邀我逛街,经过一段时间的感情发展,我们两个人就租了一间房子住在了一起。”张云说。

  由于张云在新区打工,3年间,也只是逢年过节回家看看在农村的丈夫,所以张云和其他男人同居的事情,张云的丈夫一直蒙在鼓里。今年9月,张云终于鼓起勇气跟丈夫摊牌,并在不要任何财产的情况下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我在和王国商量结婚事宜时,可是他却总是推脱。10月21日,一名女子突然冲进出租屋内,对我又抓又打,说她是王国的媳妇,骂我是‘狐狸精,破坏别人的家庭’,随之而来的王国当着他媳妇的面和我提出了分手。”张云气愤不已地说。张云认为她在感情上受到了王国的欺骗,以致让她现在走到了无家可归的地步。“我要去法院告他重婚罪。”张云说。

  25日,就此事,石林法律援助所的李常兴律师表示,重婚的认定是“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王国的情况并不符合,因此张云无证据向法院起诉男方重婚罪。(线索提供:淇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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