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门:
遇此情况可投诉
□记者 姚倩倩
晨报讯 “昨天,我在路边的话费代充点充了100元话费,可充完后店家不给我开发票。”26日,新区赵先生向记者反映。
赵先生在我市一家行政单位工作,每个月单位可以报销100元的通信费,但必须提供发票。赵先生一般在移动营业厅充话费,但25日那天,正好有急事要打电话,碰巧电话又停机了,他只好就近找了一个话费代充点,交了100元话费,“当时他们的电脑网络系统出故障了,就用手机转账的方式给我充了100元话费,可我索要发票时,那老板却告诉我不能开发票。”赵先生说,“她还告诉我,别说是用手机转账充值,就是用电脑充值也不开发票。”
了解了赵先生的遭遇后,记者走访了我市几个话费代充点,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开发票时,均被告知不能。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有时候图方便,他们就在附近的小店里充话费,一般只充20元左右,也没想过要发票。不过有时候难免会产生纠纷,在郑州上大学的小杨说:“我那次放假回来,手机快停机了,就在一个店里充了10元钱,半个小时后我再次查询余额,发现根本没充上。因为是口头说的号码,又没有发票之类的证据,只好作罢。”
记者咨询了12315维权热线,工作人员称,消费者无论以何种形式消费,都有权利索要发票。对于消费者而言,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税务机关、工商部门或者电信管理部门投诉。
随后,记者拨通了移动服务热线10086,7357号话务员回复记者:“使用空中充值业务缴费后不能当场领到发票的,可要求商家开有效收据,客户也可到营业大厅换取相应金额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