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凯楠
晨报讯 “菜单上明明是炸鸡块儿,端上来的却是一盘青椒。”27日,浚县白女士向记者反映。
据白女士讲,27日,她和朋友在新区黎阳路一家饭店吃饭。她看到菜单上有一道名为“金色粘滑”的菜,图片显示是炸鸡块儿,虽然贵了点儿但看着很不错,她就点了这个菜。可等菜端上来一看,青椒占了大半盘,与菜单上的图案差别很大。白女士要求退菜,店方却说,任何一家饭店里菜品的实物跟菜谱图案都有差距。
据记者了解,新区不少图片社、复印店都有制作菜谱的业务。“除了个别图片是实物拍摄外,大部分图片都可以从网上下载。”一位知情者说,只要选好图片交到复印店,三天后就可以拿到菜谱。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律师。律师表示,饭店向消费者提供菜单点菜属于合同中的要约,菜单上的文字介绍(包括饭菜量、金额、原料等)、图片以及样菜都属于合同要约中的内容,这些是顾客签订合同也就是点菜时所依据的标准。端上来的饭菜与菜单或样菜差别太大,可认为饭店提供虚假信息,涉嫌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