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昨日来电:2007年,他以一套160平方米的住房为抵押,向银行贷款20万元用来做生意。后来生意亏损严重,他未能如期偿还贷款,现在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他还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强行查封拍卖他抵押的那套房子吗?
王先生,记者帮您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是不能拍卖、变卖或抵债的,但设置抵押的房屋对债务履行承担着担保的义务,人民法院对设置抵押的住房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前,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还款的,人民法院才能强行将该房产拍卖或抵债。晨报记者 周凯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