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小娜 王帅
晨报讯 10月30日,浚县居民王海峰拨打本报热线向记者反映,称他的驾驶证被人套用了,套用他驾驶证的人开车违章了,罚款却要他来承担。
王海峰说,他的驾驶证是2006年3月办理的,2009年至今他都在外地打工,一直没开过车,也未曾用过驾驶证。今年10月他回到家,想继续开大车做生意,但发现驾驶证找不到了。当他到浚县车管所补办驾驶证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他今年5月29日在新乡市延津县一路段因违章被延津县交巡警大队219中队罚款50元。“今年5月我还在外地打工,没有开车去过新乡市延津县。”满怀疑问的王海峰随即赶往延津县查询。“查询后我才知道违章的车辆属于新乡市新飞宇新物流有限公司,车牌号为豫G07093。”王海峰说,出现这样的情况,肯定是他的驾驶证被别人套用了。为了补办驾驶证,他只好先把罚款交了。
让王海峰更担心的是,套用他驾驶证的司机如果再违章了,他是不是还要当“替罪羊”?怎样才能让他的驾驶证不再被套用?针对这些问题,记者10月31日采访了当时处理套用王海峰驾驶证违章事件的新乡市延津县交警裴珲。裴珲说:“有些套用的驾驶证很逼真,我们在现场又没有网上查询的条件,所以有时很难分辨司机用的是套用的驾驶证。王海峰的驾驶证已经在我们这里备案了,如下次再遇到套用他驾驶证的司机,我们一定会对其处罚,并通知王海峰对其追偿。”至于套用王海峰驾驶证的司机会不会在其他路段被查处,裴珲表示,除非王海峰也到其他路段登记其被套用的驾驶证。
裴珲提醒广大司机,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驾驶证,以免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驾驶证被套用。一旦发现自己的驾驶证被套用、冒用,应到当地交警部门反映。当地交警部门会通过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调出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在1个月内对当事人反映的具体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核实,确属驾驶证被套用、冒用的,要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由交警大队或执勤民警上报支队交管科。支队交管科会将大队上报的所有涉嫌套用、冒用驾驶证的机动车信息报支队车管所,锁定其车管业务;被锁定机动车要补交完所有罚款,妥善处理完驾驶证扣分纠纷,并经支队交管科审核确定后,出具书面解锁通知单,车管所再对该车车管业务放开。支队交管科在接到大队出具的驾驶证套用、冒用证明后,书面整理上报省交警总队予以消除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记录,以恢复其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