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丢失案卷
杀人嫌犯难定罪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 1994年初,驻马店市汝南县罗店乡六合村56岁的陈成、52岁的陈家喜兄弟二人被害。2009年起,5名嫌犯中的3人相继归案。不料,汝南县公安局却将该案的原始案卷丢失,汝南县检察院被迫“降格”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
2010年10月15日,驻马店市汝南县检察院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付谨同告诉记者,1994年案发后,汝南县公安局在侦查期间形成的原始案卷,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尸检报告甚至包括物证等全部丢失。由此,造成“现场情况、尸体伤口形状等一系列问题都没法认证”。
关于汝南县公安局丢失原始案卷的处理情况,付谨同告诉记者:“驻马店政法委应该知道这个事儿,因为牵涉到汝南,也可能是上级直接查(丢失案卷的责任人),或者指定哪个地方管辖。”
付谨同说:“如果按照故意杀人罪的证据要求,现有的证据肯定不够。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得起诉,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不到市检察院,我们也要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到县里面。”
在付谨同看来,即使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因为原始案卷的缺失,证据仍然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