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法制报消息 11月2日,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原则上,县城以下中小城市要全部放开户籍限制。
《意见》指出,要把中小城市和县城发展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点,促进农村人口就近转移。到2015年,目前城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省辖市、县(市)人口要达到40万以上,人口在20万以上的县(市)人口要达到30万以上,人口在15万以上的县(市)人口要达到20万以上,其他县城要高标准规划建设成为宜居小城市。到2020年,争取所有县城人口都达到20万人以上。
原则上,县城以下中小城市要全部放开户籍限制,中等以上城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有条件放开。对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市居民的,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允许一定期限内保留农村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