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可 实习生 吴珍
晨报讯 11月4日,记者从市南水北调办公室获悉,日前,由省南水北调办公室会同省环保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制定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颁布实施,根据该方案,我市在总干渠两侧划定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共计74.74平方公里,该范围内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其他开发活动及污染行为。
两级保护区屏蔽污染
根据规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其中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任何与中线总干渠工程无关的项目;禁止向环境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农业种植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和环保规定标准的高毒和高残留农药。
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渣类污染物;禁止新建、扩建污染较重的排污口,设置医疗废水排污口;禁止设置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危险废物等集中转运、堆放、填埋和焚烧的设施;禁止设置危险品转运和贮存设施、新建加油站及油库;禁止将剧毒、持久性和放射性废物以及含有重金属废物等危险废物直接倾倒或埋入地下等。
我市保护区74.74平方公里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鹤壁段全长近30公里,涉及淇县、淇滨区、开发区的9个乡镇、36个行政村。该段工程建筑物较多,并穿越沧河、赵家渠、思德河、魏庄河、淇河共5条河流。为保护总干渠沿线水源,确保居民吃水安全,我市范围内共划定一、二级水源保护区面积共计74.74平方公里,该范围内将按照《方案》要求,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其他开发活动及污染行为。
据了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2014年汛期通水后,平均每年将向我市分配水量1.64亿立方米,可有效缓解我市水资源短缺和供需矛盾,并为工业用水、生态用水、农业用水分配更多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