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张贴提示并定期维修
□记者 叶晓伟 苗苗
晨报讯 “这段时间不仅没办法正常干活,而且还花掉了4000多元的医药费。”11月3日下午,新区市民聂自民让记者看了他受伤的大拇指,前几天在公共健身器材上做运动,谁知健身器材突然夹住了手指,让他花掉了几千元的医药费。他呼吁相关部门应定期检修公共健身器材或张贴温馨提示,以免其他市民再遇到类似问题。
聂自民告诉记者,10月29日清晨,他像往常一样来到新区兴鹤大街一公共健身场所健身,正在健身时,手中握住的健身器材突然脱落,将他的大拇指夹住,瞬间血流不止。聂自民强忍疼痛,到医院治疗包扎。“大拇指的指甲盖被弄掉了,医生帮我清洗、敷药、包扎,现在每天都要去医院换药,光医药费就花掉了4200多元。”聂自民说,本来是去健身,谁知现在不仅要掏医药费,连正常的工作都没办法做了。
“常年累月在外面风吹日晒,很多健身器材锈迹斑斑,上面也未张贴提示,市民在锻炼时很容易受伤。”聂自民说,他有好几个朋友都被健身器材弄伤过。
“公共健身器材给市民锻炼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由于使用不当或缺乏必要的维护等原因,经常会发生一些事故,这个责任应由谁来承担?”聂自民说。
随后,记者采访了位于新区华山路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和平。王律师告诉记者,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第十九条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一般情况是‘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市民在健身时因健身器材的问题而受伤,可要求该公共健身器材的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王和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