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家庭投资理财的渠道日益向多元化,于是手中拥有一定资金的人们纷纷寻求投资致富之路。而他们渴望财富,甚至幻想能一夜暴富的急切心态却被一些骗子揣测得分毫不差,于是骗子们设置了一个又一个“迷人”的理财陷阱。财富的渴求者稍有不慎,就会跌入深渊。
高息诱惑的陷阱
案例回放:白某以扩大自己的石料场为名,先后4次借胡某现金共计5万元,每次都开具有借据并许诺给“月息3分”的利息。胡某之后才得知其石料场早已亏损停办,找白某要钱,白某已全家外逃了。
温馨提醒:广大群众应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审慎选择合法的投资渠道进行投资活动。储蓄存款一定要存到国家法定的金融机构,切不可为花样繁多的高利息非法金融活动所诱惑。
委托理财的陷阱
案例回放:2002年,许女士看到身边不少人都从股市中赚到了钱,不免也动了心。但不懂炒股的她把半辈子的积蓄60万元,一次性交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张先生手里。许女士和张先生还签订了一个协议。双方约定:若有赢余,双方平分,若有亏损,由张先生负责弥补损失。委托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许女士找到张先生,期待他能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但张先生说由于近期股市走低,导致了几万元的小额亏损,并许诺再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个大好行情。将信将疑的许女士还是感觉不放心,偷偷跑到证券公司查询,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亏损额何止几万元,她的本金已缩水40万元。当许女士要求张先生偿还本金时,张先生却找出各种理由拒不还钱,就这样原本一对好朋友,打起了官司。
温馨提醒:在大部分委托理财关系中,“保本承诺”始终是最让人心动的一个条件。而恰恰是这个意在保护资金安全的“保本承诺”,成了资金不安全的最大“隐患”。第一,保本承诺条款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第二,在个人委托关系的合同中,尽管保本条款作为有效合同的内容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受委托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往往在合同的控制范围之外。
外币诈骗的陷阱
案例回放:一天老王去公园锻炼,在路上遇到一年轻人问路,交谈中,老王得知年轻人是做外币生意的,经不起年轻人许诺的1欧元可以挣4角钱,并将其所有的“欧元”先由老王保管的诱惑,老王同年轻人去了一家银行,并在向年轻人称之为经理的人咨询后,取了8万元给该年轻人。后年轻人称其还有一部分欧元在不远处要去取,一走了之。而“银行经理”随之也找了个借口走开。半小时后,当老王到银行柜台打听“经理”去向,才发现,原来手里拿的不是欧元,而是在我国不能兑换的南美洲某国货币。
温馨提醒:对于这类陷阱的防范,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突然而至的诱惑面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二是在不知道对方的货币是什么国家的货币时,应该及时到银行柜台向工作人员咨询,这样就可以及早揭穿骗局。三是在交易过程中,要到对方的单位或住处实地看一下。
(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