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瑞生
媒体报道,登封车主反映在经运管所审批的公交线路上被封杀。原因是运管所成立了一个运输公司——通达运输公司。“为了保证公司的车辆跑好线,就把我的车停了”。车主愤愤不平。运管所负责人说:“这种情况很正常,新郑、新密其他地方也是这样。” (11月8日《东方今报》)
看来,运管所开公司不是个案,而成为一种普遍的“营利模式”。据报道,不仅作为大股东坐收渔利,如想加盟通达公司,一辆车每年还得缴纳“保护管理费”1.4万元。
该运管局坦言,他们“票价不管,车票私自印刷”,无论税收还是工商,兄弟部门都是一路绿灯。他们只管“市场审批”,审查的都是“外企”,别人家的都是“黑车”。此情此景,让人想起一个很浪漫、很形象的犯罪学名词,叫“西西里化”。西西里岛不仅有阳光沙滩,也有世界闻名的黑社会,任其发展,最极端的后果就是“政府黑社会化”和“黑社会政府化”。利用公权力的“合法伤害权”,进行有计划的创收。这样一种“与市场争利式”的制度设计,无疑是行政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倒退。
最可怕的是,如果各个部门都起了这个“色心”,把“养鱼执法”作为心照不宣的秘笈,那么城管公司、税务公司、药监公司、食品安全公司纷纷上马,市长是不是就改叫总经理,市委书记换名董事长?
运管所一个身份是政府的执法者,另一个身份是运营市场的参与者和经营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势必违背经济规律,扰乱经济秩序。对这种行为必须坚决打击和治理,只有这样,才能让监管者和经营者各安其位,维护公平的市场格局,维护社会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