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省公安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决定,自10月份到11月15日,为河南省公安机关改革月,在此期间,没有极特殊情况的省辖市,要完成改革任务。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会上指出,改革后的派出所,仍然是全部公安工作的基层基础,实行实战化的体制机制,具有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能和权限。改革后,派出所的规模原则上一般要达到100人左右或100人以上,管辖范围要在10万人到20万人,派出所的内设机构要相对统一,总体上就是“四队一室”,“四队一室”之外还要设立市局派驻的执法、执纪、督察为一体的派驻监督室。
省公安厅特别强调,对于城市公安分局要坚决做到“拆庙走人,不留后路”,不能保留任何意义上的中间层级。撤销分局的同时,全省的公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按照做大做强派出所、做专做实警务室、做优做精市局机关“三位一体”、同步推进的办法进行推进。
目前,新乡、商丘、济源、郑州、南阳、安阳、三门峡7个省辖市已经完成警务机制改革,还有洛阳、许昌等11个省辖市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筹备工作正加紧进行中。按照规定期限,这11个省辖市公安机关也将在11月15日前完成警务机制改革任务。
(据大河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