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唐封银将政府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撤消《永府收字[2008]15号收回国有土地决定书》。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这起民告官的案子后,于2010年4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10天后,法院下达判决:确认永州市人民政府“永府收字[2008]15号收回国有土地决定书”无效。接到胜诉的判决书之后,唐封银终于嘘了一口气,他逢人就说“我告赢了市政府,这下我可以‘做人’了”。
然而,事情并非那么简单。在该判决生效不久,国土局、房产局、公证处、派出所、司法所等10多人到唐封银家送来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告知书》,其内容与以前的“收回土地决定书”大致一样。并限他5天内去国土局开听证会,说要再走法律程序。政府为了找出唐封银的漏洞,竟然动用刑事侦查支队调查他养殖场的土地来源。
几年来的奔波,眼看唐封银就要走进“光明”,却因国土局的一纸“告知书”让他又回到了从前的“黑暗”,唐封银整天喃喃自语:“不得了,不得了,我会因自家房子的拆迁纠纷被他们‘玩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