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开采必须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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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史全新作出批示——
违法开采必须取缔

 

  □记者 张小娜

  

  晨报讯 11月12日,本报刊发《行将消失的山峰——浚县善化山和象山开采现状调查》一文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很多读者纷纷打来电话,对善化山和象山的开采发表看法。主管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史全新对报道作出批示,要求主管部门做好矿山开采监管工作,并对报道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项整顿。

  12日,史全新在批示中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对违法开采活动必须取缔和进行整治规范;二是主管部门要研究保护措施。

  1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浚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股长胡建峰。胡建峰告诉记者,史全新副市长对报道作出批示后,浚县国土资源局所属矿站立即召开了专项会议,确定和部署各项整顿工作,要求各矿管站加强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各开采点展开拉网式排查,涉及无证开采的要坚决取缔,四证齐全的开采点,要重新审核其开采范围,涉及越界开采的,将根据《矿产资源法》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赔偿损失,同时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拒不执行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将吊销采矿许可证。

  同时胡建峰表示,对于开采区内的相关文物,他们将积极配合主管单位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行将消失的山峰——浚县善化山和象山开采现状调查》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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