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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结婚证,“婚姻”受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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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1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领结婚证,“婚姻”受保护吗?

 

  市民李女士昨日来电咨询:她2004年结婚,当时只办了仪式没领结婚证,现在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她的婚姻受不受法律保护?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受理吗?

  李女士,记者帮您咨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表示,法院办理此类案件的处理原则是: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发生争议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财产的处分原则: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子女抚养的处理同离婚纠纷。晨报记者 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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