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收益可发展公租房
窑址面积扩大
瓷器种类增多
亲爱的,我要帮你追回青春
要闻速览
护城河 桥涵施工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下一篇4 2010年1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下发通知
土地出让收益可发展公租房

 

  土地出让收益可发展公租房

  各地可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3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11月15日上午透露,今年中央财政已追加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地区要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尽快分配。

  财政部称,为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这笔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按照现行规定,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在优先满足发放租赁补贴的前提下,可用于购买、改建或租赁廉租住房支出。其中,购买廉租住房可以购买旧房,也可以购买新房。

  (综合《法制晚报》、中新网)

 
下一篇4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