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周先生昨日来电咨询:他借给别人30000元,对方一直未还,他听说法律上对于讨要欠款有诉讼时效,是否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就不受理追要欠款的诉讼请求了?
周先生,记者帮您咨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表示,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也就是说,权利人提出诉讼请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的,人民法院可强制债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您要追要欠款,诉讼时效为两年。
晨报记者 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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