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志峰
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腐败日记”事件,近日有了新进展。湖北恩施纪委表示,对腐败日记主角谭志国的调查已提上日程,首要是调查日记内容的真实性,发帖者是谁已不再重要。(11月20日《成都商报》)
“送礼清单”、“回扣记录”、“出国考察录像”、“国土局公款吃喝结账单”、“性爱日记”、“腐败日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腐败现象以网络曝光的形式进入公众的视野,频频在网上露面并得到众多网友的狂热追捧。回顾以往的类似事件我们会发现,面对网友的曝光,不少地方和部门的第一反应便是追查发帖者的身份和动机,而对网帖反映的内容是否属实置若罔闻。
最离奇的一个案例是:有网友在网上贴出湖南耒阳市副市长谢志春的一篇讲话稿。讲稿中,该副市长怒斥该市某些基层单位在计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甚至花钱守在医院门口买些“三陪”小姐冒名顶替做引流产手术以完成任务,引发网友一片哗然。耒阳计生局郑局长表示,他们认为在网上发这个帖子的人可能别有用心,他们已配合公安,正在积极查找发帖人!
在网上发领导的讲话稿居然也惹祸!自从王帅案发生以后,网上就开始流行一个发帖专用声明:“以上内容完全是复制粘贴,本人并不明白其意思,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要详查请自己联系原作者,谢谢!”事实却教育我们,“复制粘贴”也不见得安全,连原样公布领导的公开讲话都算是“别有用心”呢。如此舆论环境之下,谁还敢监督?
面对“腐败日记”之类的曝光,是应该先追查发帖者的身份和动机,还是应该先查证曝光内容的真实性?不同的处置方式,折射出地方政府部门截然不同的法律意识和执政理念。恕我直言,凡是只追查发帖者的身份和动机而不调查事实的地方,都缺乏接受监督的诚意,甚至存在逃避监督、打击监督的严重问题。
网络举报、匿名举报必将长期存在,各级政府对此应有正确的态度。不欢迎匿名举报、发现曝光先拿举报者“开刀”,不仅是不自信的表现,也有滥用职权甚至违法乱纪之嫌。跟某些地方的“常规处理方式”相比,恩施纪委“首要是调查日记内容的真实性,发帖者是谁已不再重要”的态度和做法,谁说不是进步呢?
当然,不追究发帖者的身份也并非绝对,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帖子内容存在严重失实甚至涉嫌诽谤,再来追查发帖者责任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