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李女士昨日来电咨询:她的孩子在我市一家公办小学读书,最近老师要求每位学生交60元取暖费。学校向学生收取暖费合乎要求吗?
李女士,记者帮您咨询了市教育局收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08年秋季起,所有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对学生直接免除学杂费(含信息技术费、取暖费等)。所以从2008年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各中小学不得另行征收取暖费。若学校另行征收取暖费,则属违规行为,您可直接向教育部门举报。晨报记者 姚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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