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夏国锋
晨报讯 鹤壁造华晨汽车下乡类车辆列入省产汽车补贴范围,在享受国家补贴10%的基础上,还可享受省财政3%的补贴,最高补贴限额1500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鹤壁造华晨汽车由鹤壁(华晨汽车)天马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是由华晨汽车集团和我市天海集团在重组鹤壁天马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共同投资建设。为加快该公司10万辆载货车市场销售网络建设,激励华晨汽车集团在我市乃至河南的投资,经我市财政部门积极争取,鹤壁造华晨汽车下乡类产品被列入省产汽车补贴范围。
自今年11月1日起,鹤壁造华晨汽车并由鹤壁(华晨汽车)天马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开具发票的下乡类补贴车辆,包括金杯汽车480、485、490、498、4100等5个轻型载货车系列产品,可享受国家和省合计13%补贴,最高补贴限额1500元。
农民用户持经销商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经销商提供的由鹤壁(华晨汽车)天马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给经销商河南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经销商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在享受国家补贴10%的基础上,还可到县区财政部门再申报省产车型3%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