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玮
通讯员 刘卫军
晨报讯 11月2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从即日起到2011年3月,我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权造假犯罪活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犯罪,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关系民生的商品的犯罪,利用互联网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软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跨地区、跨国(境)的犯罪,职业化、团伙化、规模化的犯罪,与商业贿赂等犯罪相关联的犯罪以及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犯罪等7种。
市公安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欢迎广大市民举报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电话为3392223。行动期间,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