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陈海寅
买赠活动是商家惯用的促销方式,虽说已司空见惯,但额外的赠品还是给消费者带来了惊喜,只是一些商家规定领取赠品的方式让不少消费者不满。其中,最常见的情况就是消费者领取赠品时需要将购物小票留给商家。一旦出现购物纠纷,消费者无证据维权难。
领赠品要留下小票
11月28日,新区的李女士在福汇佳苑小区附近一家超市购买了30多元的商品,按超市当天的促销活动规定,她可以凭购物小票领取一个价值3元的购物袋。领赠品时,超市的工作人员却告知,必须要把购物小票交回。
李女士说,类似这样的事情,她遇到过很多次。“超市搞促销活动经常会送顾客赠品,但一般情况下领了赠品后就得把小票留给超市。可购物小票是购物凭证,如果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凭小票退换。”
“我前几天在另外一家超市参加购物抽奖活动时,超市工作人员说,不留下小票不能参与抽奖活动。”李女士在抽奖现场发现,不少参加抽奖的市民虽有不满,但并未质疑超市的这种做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样的情况不少市民都遇到过。
新区的朱女士说,她也遭遇过领取赠品时要留下购物小票的情况。朱女士要求有在该超市购物的其他凭证,超市服务台的工作人员给她开具了一份发票。“但购买的小件商品很多,发票只能说明购买金额,并不能说明具体的商品名称。如果商品质量有问题,顾客退换的时候还是会不方便的。”
商家:防止滥发赠品或顾客重复领取
顾客不满意商家“拿购物小票换赠品”的做法,但商家也有一番解释。新区的窦女士告诉记者,她曾经做过某品牌化妆品的促销员,厂家规定买够一定金额的该产品送钱包或是太阳伞。“要求也是交回购物小票可领赠品,每送出去一份赠品,都要做详细的记录,厂家还派人来检查。这么做,不仅是为了防止促销员滥发赠品,也担心顾客重复领取赠品。送出去的赠品看似精美,可质量和正品还是有差别。如太阳伞的伞架材质很薄,风一吹就折了。我们收回小票,也是为了避免赠品出现问题后,顾客过来退换。”
“有时候顾客比较多,详细登记顾客的个人信息耽误时间,而留下小票最省事。”窦女士说。
“留下小票是为了方便记账和核对送出去赠品的数目。不然无法证明赠品到底发给了谁,避免顾客重复领取赠品。”新区某超市的一位促销员表示。
顾客:商家可用其他方式规范买赠活动
“商家如果担心促销员滥发赠品或是担心顾客重复领取,可以准备一个刻有‘赠品已领’字样的印章,消费者领取完赠品后,登记小票编号并在小票上加盖印章,这样所有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九江帝景的郭先生说,赠品也应该享受“三包”服务,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是应该为此负责的。
“商家收回小票的方式方便了自己,却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麻烦。”新区美景绿城的王女士说,她在购物过程中,因为自己坚持要留下小票,最后商家就把她的小票剪掉了一块,他们说必须要这样做才能有效证明赠品没有滥发出去。“留下小票也可以,只要超市给顾客再出具一份购物凭证。我在外地见过,超市同时开具购物小票和电脑单据,顾客领取赠品时,只留下电脑单据即可。”王女士说。
工商部门:如经营者收回小票,须开具其他购物凭证
11月30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有权保留购物凭证,商家“送赠品收回小票”这一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时,经营者必须出具。”该工作人员说,如果经营者执意收回小票,就要给顾客出具其他购物凭证,并标明所购买商品的数量和名称。“在此提醒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要求经营者在收据上标注赠给情况,或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