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低保户
□记者 秦颖
见习记者 夏国锋
晨报讯 12月2日,记者从市财政局、民政局获悉,我市专门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共415.8万元,将于近期下拨到各县(区)民政部门,12月15日前发放到位。
补贴金发放期限为今年11月、12月,明年1月,共3个月。我市62369名城市低保对象、50211名农村低保对象、4865名农村五保对象将从中受益。
另外,优抚五保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还要分别等省财政下拨和县(区)统筹后发放,有望于12月15日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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