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康迎风 文/图
晨报讯 “有业主在小区公共用地上私自建房,这也太不像话了,根本就是无视其他居民的感受。”日前,山城区朝霞街东段建力嘉苑小区业主胡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们小区有一位业主在小区公共用地上建起一座小平房,其他业主意见很大,他们曾向多个部门反映,可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房子建在公共用地上,而且正对着我们单元楼的楼梯口,每天我都要从那里经过,感觉这间房子与小区整体规划很不协调,心里很别扭。”胡先生说。
12月7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山城区建力嘉苑小区,在该小区1号楼对面,记者看到一座小平房,房子已经基本建好,仅剩窗户、门等未安装,占地近30平方米。
据胡先生讲,原来这儿是业主们停车的地方,后来被一名田姓业主圈起来盖了房子。
记者随后找到了该小区开发商项目部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匡先生说:“1号楼前盖的平房属于违章建筑,该小区业主田某盖房子的时候,就有业主向我们反映过这件事,我们马上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制止田某,责令他立即停工,但田某还是在11月21日至23日短短几天时间内就把房子建起来了。房子建成后我们也曾多次和田某协调此事,但问题至今还没有解决。”
“在小区内随意盖房子影响很不好,不少居民表示,既然田某能盖,那他们也能盖。”胡先生担忧地说,“如果大家都这么办,你盖我也盖,那可怎么得了呀!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同时,也希望小区居民提高自身素质,不能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共利益。”
12月8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山城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工作人员宋先生表示,他们会尽快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如果房屋不在规划范围之内,那就是违章建筑物,他们会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