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李先生昨日来电:他今年9月份给九江帝景临街的一个商铺做了两个货架,共计一万元。他每次去找商家要货架钱及工钱时,商家总以没钱或别人欠钱为由拒绝支付。由于做货架的时候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他该怎样维权?
李先生,记者帮您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您为商家做了两个货架是既成事实,您和商家已经形成了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商家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工钱及货架钱,您可以去法院起诉,商家要按照现行利率支付给您本金及利息。
晨报记者 渠稳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