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舒帆
晨报讯 近日,淇滨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被告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调查了解,2009年5月至2009年10月26日,黄某分别在淇滨区某假日酒店和某洗浴中心先后容留秦某、孙某、焦某、张某等人吸食冰毒,后被抓获归案。庭审过程中,被告黄某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而本案的证人正是黄某为其提供吸毒场所的几名“瘾君子”。 (线索提供:淇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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