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县交通局原局长陈明勇投资煤矿,向建筑老板陈中云“借钱”50万元,之后归还20万元,而陈中云表示不用偿还余款,陈明勇对此默认。陈明勇受贿137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12月11日《重庆晚报》)
官员借钱找老板,貌似守信玩退还。
非是个人交情好,受贿翻新有手段。
陶小莫 漫画 老宋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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