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郑女士昨日来电反映:她和朋友在淇滨区钜桥镇一家羽绒服专卖店看衣服,店员将一件易碎品放在长款衣服下面,郑女士不小心将其打碎,店员让郑女士负全部责任,这样合理吗?
郑女士,记者帮您咨询了律师。首先商家有提醒义务,商家应当将易损物品摆放到显眼处或顾客不易碰到的地方,并设置醒目的提示标识,提醒顾客注意;其次,顾客有注意义务。因此,就这件事而言,商家和您都有责任。晨报记者 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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