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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团警惕四类旅游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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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团警惕四类旅游陷阱


南婷
 

  新华网太原12月12日专电(记者 南婷)元旦、春节等节日假期临近,人们出游的热情高涨,部分消费者选择到旅行社报名参团旅游出行。一些旅行社和旅游业内人士指出,游客在参加旅行社组团旅游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旅行社擅改行程、强制购物、层层拼团等让人不愉快的事情,建议消费者在出游选团时要对常见的旅游陷阱予以了解,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据介绍,旅行社常见的旅游陷阱主要有四种:一是旅行社擅自更改合同、减少景点或变更景点;二是降低就餐标准,住宿宾馆“降级”,例如由三星级变为准三星标准;三是低价引诱,强迫消费。一些旅行社打着低团费、“零团费”的旗号来吸引消费者,实际上都会在旅游过程中减少旅游景点、强推自费项目;四是导游误导误购,带消费者去虚高定价或经营假冒商品的商店购物。

  “几千元的旅游产品便宜一两百元是正常的,但其报价如果低于同类旅游产品均价的10%以上,那就值得怀疑了。”山西商务国旅总裁助理牛刚说,旅行社的旅游产品是典型的“看钱下单”,因而,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盲目追求低价是极不理智的,“不要贪小便宜是正道”。

  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到旅行社参团旅游,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文本,把具体的旅行时间、路线、价格、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标准及口头承诺的内容用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在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敲定行程中的具体安排,明确行程安排和旅游价格,防止旅行社变相提价。消费者可向旅行社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可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并要求退还餐费、自行解决就餐。此外,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购买贵重物品要尽量到当地正规的商场及专营店去购买,索取发票、鉴定书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警惕四类旅游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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