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生活垃圾无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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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到2012年——
76%生活垃圾无害处理

 

  □记者 邓少华

  

  晨报讯 12月13日,《2010~2012年鹤壁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到2012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将达到76%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力争2012年底城镇建成区普及无害化卫生公厕。

  据介绍,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将是我市近三年的工作重点。在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粪便处理、公厕改建等为重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配置足量的垃圾箱,建设足量的垃圾中转站和无害化卫生公厕,力争2012年底城镇建成区普及无害化卫生公厕。

  在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市将逐步完善村镇垃圾、污水排放设施,集中收集处理。

  乡(镇)政府所在地和有条件的村庄要率先硬化、绿化、亮化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配备垃圾箱(池)和压缩式垃圾运输车,建造无害化卫生公厕,确保正常运行。

  新农村建设要统筹解决污水排放、集中处理问题。偏远乡(镇)、村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部门指导下,建设简易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实现规范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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