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9日,陈兴銮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日照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审判处陈兴銮死刑。法院经审理查明,自1999年夏至 2008年七八月间,陈兴銮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89个单位或个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2186.87万元;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98.37万余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650万元。
一审判处死刑,这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山东省为数不多的获此重刑的厅级官员。
一审后,陈兴銮提起上诉。12月3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鉴于陈兴銮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回,判决结果由一审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位曾经与陈兴銮共事过的东营籍人士私下里告诉记者,“陈兴銮离开了高校一步步走进了高墙,这些年他就像坐上了过山车,走得太快太顺,跟头也栽得太大。”但他同时表示,就陈兴銮政绩及能力来看,“他是有一定水平的”。
归案后,陈兴銮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问题。从200万元到400万元,到800万元,再到1000万元、2000万元,连办案检察官都震惊了,这个外表文雅的副市长竟然隐藏得这么深!
在陈兴銮的名片上,排在前面的是大学教授这个头衔,“教授副市长”似乎成为他比别人高明的头衔。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正是这个头衔,让他看不起他的同僚,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学问高、能力大,养成了他日后飞扬跋扈、目中无人的性格。一位和他共事多年的同事说:“他确实有能力,有魄力,但目中无人,一般人他看不起。他要办的事,非得办成不可。”
工学硕士、教授,在地市级从政者中可谓凤毛麟角。“陈兴銮非常有才气,智商很高。”一位办案人员发出这样的感慨。陈案发后,这位办案人员了解到,早在上世纪80年代,陈兴銮就开始用计算机编程,为一家大型企业编制了一套计算机程序,直到现在,该程序还在为这家企业创造着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