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日报消息 近日,辽宁省灯塔市对一起破坏选举案提起公诉,该市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忠宽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石凤武和於成鹏,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而此案的主谋曹振万,目前仍然在逃。
非法占用耕地,候选人资格被剥夺
2007年11月的一天,辽宁省灯塔市人大代表的名单将公布,灯塔市土佳屯村的村民们看着一张张选票从票箱里“游”出来,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曹振万!怎么可能是他?!”选举结果让大家有些摸不着头脑。村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愿意相信眼前的事实——土佳屯村党支部书记曹振万全票当选人大代表。
曹振万是土家屯村党支部书记,曾担任灯塔市第二届、第三届人大代表。这次选举他也是候选人之一。然而,2007年初发生的非法占用村集体耕地一事,让曹振万失去了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
曹振万越想越不甘心。于是,他找来当时的村委会委员陈宗财,对他许诺说:“我要是当选了人大代表,就让你当村委会副主任。”陈宗财自然心领神会。
然而,曹、陈二人,一个是党支部书记,一个是村委会委员,有许多事不方便直接出面。他们决定选择一个能为自己办事的“代言人”。他们把目光锁定在刘忠宽的身上,让刘忠宽负责协调其中琐事。
暗中操控,伪造选票
既然曹振万被取消了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那么,只要恢复其代表资格就可以了。刘忠宽觉得事情并不难办。他找来自己的死党,到镇政府、市政府甚至是市人大闹事,企图通过给上面施压,达到恢复曹振万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的目的。然而,得到的答复是:不管是不是候选人,只要通过选举,得到百姓认可,就能当选人大代表。
“看来,只有‘选举’这条路可以走了。”曹振万很清楚,只要是从选票箱里出来的结果,就没人能说什么了。一场操控选举结果的阴谋,在曹、陈二人的脑海中形成。
为了帮助曹振万实现连任的愿望,刘忠宽找来与自己私交甚好的本村村民石凤武、於成鹏做监票人,并承诺每天付给他们每人50元至100元的好处费。但是,还有一个难题,另外两名候选人,吴文霞和阚俊荣都深受村民爱戴,群众基础好,如果公选的话肯定能选上。若想要曹振万当选,就必须挤掉其中一个人。于是,刘忠宽与石凤武、於成鹏一起,把选票上吴文霞和阚俊荣的名字全部划掉,换上曹振万的名字。
就这样,按照刘忠宽的指示,石凤武、於成鹏二人抱着票箱开始到各个村民家中划票,尤其是先到明显反对曹振万的村民家去划票。之后,为掩人耳目,他们二人来到村内一临时住户张福来的家里,石凤武、於成鹏用空白选票重新划票。
700张“选票”,竟然只选一个人
“1张、2张、3张……699张、700张”,足足700张选票,全部划的是“曹振万”的名字。曹振万再次当选人大代表,而吴文霞和阚俊荣落选。村民们都觉得事有蹊跷,不相信这次选举的结果,匿名信如雪片般寄到市纪委。举报信反映曹振万、刘忠宽等人在选举过程中涉嫌犯罪,建议追究其责任。
2009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刘忠宽、石凤武、於成鹏被抓捕归案,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0年8月30日,灯塔市检察院以破坏选举罪对犯罪嫌疑人刘忠宽、於成鹏、石凤武依法提起公诉。灯塔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忠宽、石凤武、於成鹏三人在选举人大代表过程中伪造选票,破坏了选举秩序,均构成破坏选举罪,近日,依法对三人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