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屯子镇的王女士比较热衷于为年轻男女保媒。用她的话说,能为别人撮合成一段姻缘,是件积德的大好事。她告诉记者,这些年她虽然帮无数年轻人成就了好姻缘,也遇到过一些让人很无奈的事。
“给别人介绍对象,不怕开始事儿不成,就怕原本定下的亲事又黄了。因为订婚的时候男方要按规矩摆酒席、给女方彩礼。订婚之后,一旦有一方反悔,之前的花销就成了一笔糊涂账。男方想要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女方不给或是给的金额达不到男方的要求,双方就很有可能反目成仇。”
王女士说,她印象比较深刻的一件事是十几年前她把一个侄女介绍给了邻村一个男青年,原本都已经订婚了,最后侄女又不同意了。“这下男方可不依了。从相亲到订婚,男方花了四千来块钱。既然女方不同意,男方就要求女方把钱还回来。”
“但女方把男方的花销算了一下,只给了三千八百块钱,和男方的要求差了两百块钱。女方的理由是,男方摆宴席的花销不应该由女方全部承担,因为当时也有男方的亲友到场。男方却觉得若不是因为订婚,他们也不会这么大摆筵席,所以,女方就得把这份钱全赔给他们。”王女士说,作为媒人,面对双方的僵持,她也只能来回调停,两边劝慰。
“但双方的家长都是特别倔强的人,为了两百块钱,闹得不依不饶。后来,还差点动员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