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今报消息 信用卡透支1.5万元,3年后翻了近14倍,变成20多万元。持卡人王鹏还因此“吃”了官司,并被一审法院判决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2005年9月7日,王鹏在郑州市金水区的某银行营业网点申请办理了信用卡。
2006年3月,王鹏因病停薪留职,靠透支信用卡购物。同年9月,他拿出身上所有的钱,最后一次还款后,尚余近1.5万元本金未还。因生活拮据,王鹏决定不还了。随后,王鹏多次接到银行的催收电话以及催收函,但他没当回事。
今年7月24日,王鹏在北京被警察带走,“祸”起当年的信用卡透支,当时王鹏已被警方通缉。接下来,王鹏从民警口中获知让他不敢相信的消息:他拖欠银行的款项已经累计到20多万元。警方还告诉他,他要想被免除处罚,只有还清银行全部欠款。然而,按他的经济条件,王鹏根本还不起,只好选择听天由命。
很快,王鹏被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刑事拘留,原因是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家人东挪西借了3万元,于今年8月27日还给了银行。
今年10月8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近,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被告人王鹏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宣判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认为,20多万元包括本息、复利、滞纳金等,根据相关规定,复利和滞纳金不计入恶意透支数额,王鹏家人代还3万元足够还清银行的全部款息,故对他作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