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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教育
究竟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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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教育
究竟是谁的责任


 

  □邓海建

  

  “严端素们”的辅导点让人想起温州老板林如新在义乌为农民工设的施粥摊。林老板每天花费1200元救助1000人,该善举得到社会热心人士的大力支持,遗憾的是,由于现行政策约束,施粥善举一度在坚持65天后被迫停止。理由当然是很铿锵的,譬如聚众施粥是一种有组织的群体行为,其正当性要接受民政部门关于社会团体管理的条条框框约束等。

  规矩在善心面前显得尤其刚性,制度板起“程序正义”的面孔,在慨叹完中国民间慈善不给力之后,迅即对善行善举吹毛求疵,表示毫无融通的余地。对此,你还能说什么呢?只有无语。公共服务不是从公共利益最大化出发,而是遵循教条主义的传统,对私力救济或民间慈善“执法必严”,除了扼杀萌芽中的公民意识,更将公共治理中的官僚色彩发挥得淋漓尽致。

  规矩也好,制度也罢,目的是让我们生活得更好。不知道地方职能部门在开罚单的时候,有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地方上的农民工子女教育,究竟是谁的责任?可惜“严端素们”不是南科大,离开公权力的支撑,在雷打不动的制度面前,个体的壮举,也许终究只是一场失败的路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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