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郑女士昨日来电:她在山城区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突然提出要收回出租房。她拒绝搬出,房东便采取强制手段让她搬离,双方因此起了纠纷。房东有权这么做吗?
郑女士,记者帮您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在租赁期内,房主一般无权解除合同收回住房,即使是租赁期满或租赁期内房主依法具有收回住房的理由,也不得自行采取强制措施收回住房。房主应事先通知承租人,并给予其必要的觅屋迁让时间,承租人得到通知后应积极寻房及时搬迁。双方当事人若不能达成协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要强制搬迁,也须由人民法院执行。
晨报记者 周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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