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国务院发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点措施,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各地出台相应调控细则。
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五条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这一系列调控措施取得一定成效,开发商囤地现象得到初步遏制,利用贷款投资和投机住宅的需求得到了初步控制,房价涨幅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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