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11月15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向全国人民致感谢信,表示人口普查已顺利完成入户登记工作,普查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这次普查首次将在境内的港澳台、外籍人员纳入普查范围,涉及约13亿人口,共有600多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参与,被称为和平时期最大一场社会动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