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不“常回家”法院可立案
亮点一 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
亮点二 “精神慰藉”将成法定义务
居民阻施工
遭碾轧致死
新年上班第一天 企管鞠躬迎员工
9月大陆学生可赴台就读
亮点三 高龄津贴制度有望全国统一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追刑责
个人非法集资超20万元将究刑责
非法集资超30人可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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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超30人可追刑责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将追究刑责。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将追究刑责。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裴显鼎:实际上,《解释》降低了非法集资的入罪门槛,入罪标准更严厉了。在人数上,以前个人是30户,现在变成了30人,以前“户”的标准很模糊,一家三口也是一户,祖孙三代也是一户,这次制定后明确了这个问题。

  《解释》增加了一个条款,“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这个条款体现了刑事司法宽严相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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