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
近日,央视对北京东郊水果批发市场和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装苹果纸箱夹层中灌水泥欺骗消费者现象进行了报道。几天后记者来到这两家市场走访,发现装苹果的纸箱里多了一张“身份证明”。新发地市场批发苹果的商户告诉记者,从1月5日起,装苹果纸箱夹层中灌入水泥的不准进入市场,更严格的是,现在卖苹果已经开始实行“实名制”了。(详见本报昨日11版)
商户在装苹果的纸箱中灌入水泥,不但欺骗了消费者,侵害了他们的利益,更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在媒体对这一现象曝光之后,两家批发市场开始封杀“水泥苹果箱”,并对卖苹果实行“实名制”,无疑是亡羊补牢之举,能对造假行为起到一定制约。
然而,卖苹果也实行“实名制”,在笔者看来是一个莫大的悲哀,这样的现象绝非正常。想想,连几十元的简易包装苹果都要附“身份证明”,人们购物时还能相信什么?
众所周知,商场、超市里出售的工业制品,需要有规范的生产标识,但普通的生鲜水果之类,只有极少数优质品牌才有“名片”。批发市场卖的蔬菜水果,从来不需要“实名制”,因为它们的品质往往一目了然。更重要的是,低价的生鲜产品搞“实名制”根本搞不过来。
卖苹果要“实名制”,卖梨、橘子呢?今后是否买把青菜,也要卖菜者给一张“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