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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平”弟弟命案

 

  黑老大

  花百万元

  重庆“肉霸”王天伦弟弟受审,曾指示手下打死经营户,该团伙非法获利上亿元,四警官同时受审

  11个月前,黑老大王天伦被重庆市高院终审判处死缓,如今,王天伦的弟弟王东明作为团伙的“二当家”——18日也站在了被告席上。他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等8宗罪。据悉,因充当“保护伞”,合川区公安局原政委冯平、刑警支队原队长黄崇军等4名警官也同庭受审。

  核心提示

  哥哥案发

  弟弟逃逸被抓回

  王东明在法庭受审。

  18日上午,王东明及合川市公安局原政委冯平等4名“保护伞”一同在重庆市五中院受审。在被押上法庭的刹那,一脸疲倦的王东明往旁听席上看了两眼后,就“瘫”在了椅子上。在检察官念起诉书的20多分钟内,他都一直低着头。

  据悉,王东明是亿万富翁、被称为“肉霸”的黑老大王天伦的弟弟,也是该涉黑团伙除王天伦外的另一“老大”。王天伦已于去年2月8日被重庆市高院终审判处死缓。11个月后,弟弟也没逃脱受审的命运。原来,2009年夏天,在得知哥哥王天伦等人被抓后,王东明就吓得逃离了重庆,跑到四川、广西等地东躲西藏。2010年6月10日,专案组民警在广西桂林将王东明抓获。

  德勇等人纠集手下巡查高新区渝州交易城等8个农贸市场的猪肉销售情况,以掌握市场的猪肉经营户是不是在今普公司进肉。王天伦还每月支付李德勇1万元报酬,李德勇又招集人马具体负责巡查。一旦发现经营户没有在今普公司进肉,就进行殴打、威胁等。

  王天伦还以支付工资的名义,收买了渝州交易城农贸市场物管部主任刘朝忠(已判刑)。刘朝忠在今普公司按月领取9200元报酬,主要职责就是阻拦其他公司的猪肉进入该市场。

  王东明及王天伦定期召集部分组织成员开会,划分收购生猪的区域范围,规定生猪屠宰的数量,迫使组织成员增加生猪收购数量。

  王东明及王天伦安排、指使、组织策划或亲自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数十起。

  检方起诉书称,王天伦团伙通过暴力手段控制生猪收购及猪肉销售市场,非法敛财上亿元。

  弟弟“安排”手下打死经营户

  检方指控称,2003年12月,因原合川市(2006年改为合川区)的生猪经营户潘桂生(男,本案死者,时年50岁)没将收购的生猪卖给永红公司,王天伦黑社会组织成员将这一情况向王东明作了汇报。随即,王东明指使手下杨玉华、王洪伟等人“教训”潘桂生。

  之后,杨玉华、王洪伟又安排唐有彬、彭刚具体实施“教训”行动。2003年12月15日凌晨4时许,唐有彬、彭刚携带木棒等作案工具,来到原合川市渭溪镇来龙桥公路边潘桂生必经的小路上等候。当潘桂生行至该处时,彭刚从后面将潘桂生推倒在地,唐有彬、彭刚拿起木棒殴打潘桂生头部、腿部等处后逃走。潘桂生被送医院后因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合川4名警察被拉下水

  王氏家族控制猪肉进货和销售渠道,非法获利上亿元

  王天伦1966年出生于重庆市合川区宝华镇龙门村一户农民家庭。他的发迹带有传奇色彩,是从一个天天背着肉到集市出售的小肉贩,逐渐成为大老板的。王氏家族的“猪肉王国”也依靠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方式逐渐壮大起来。

  1996年5月,王天伦与他人合伙成立永红公司,经营范围为畜禽屠宰,加工肉类及制品、腌腊制品。

  2003年7月,今普公司成立,王东明及永红公司成为今普公司的股东。王东明成为核心层人员之一。

  为了保证永红公司有足够的猪源及稳定的销售市场,王东明前往合川区等地收购生猪,先后招募了张应等人,采取故意伤害、强买强卖等手段,强迫经营户将生猪交给该公司屠宰,实现了对合川区部分区域生猪收购市场的垄断。

  2003年7月今普公司成立后,王天伦安排王天平、李

  潘桂生被打死后的第二天,原合川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当时,被告人黄崇军负责组织该案侦破,原合川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要案侦查中队原中队长杨长彬负责具体侦破。这期间,刑警走访调查发现,该案可能与潘桂生从事的生猪收购业务有关,并初步将王洪伟(王东明手下)等人列为嫌疑对象。

  案发后约一个月,黄崇军在渝中区某酒店附近约见了王东明,询问其是否知道潘桂生被打死一事。事后,王东明将自己安排人打死潘桂生的事告诉了王天伦。2004年2月初,王天伦找到时任合川市公安局政委的冯平,请他帮忙解决此事。随后,冯平找到黄崇军、杨长彬一起想办法,最后以没线索为名搪塞死者家属。之后,黄崇军、杨长彬没再安排人调查此案,也没抓捕王洪伟等人。事后,王天伦给了冯平、黄崇军、杨长彬3人共40万元“感谢费”,其中冯平分得20万元,其他两人各10万元。

  直到2007年9月初,重庆市公安局、合川区公安局以侦查潘桂生命案为突破口,侦办王天伦、王东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并将涉案的王洪伟等人抓获。王天伦闻讯后,为逃脱法律制裁,找到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九支队原副支队长李志(已判刑)等人四处打听消息。

  2007年9月中旬的一天,王天伦找到重庆劲力酒店董事长李劲松(已判刑),拿50万元让李劲松找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已判刑)等人帮忙“摆平”此案。随后,在文强一手安排下,潘桂生命案再次被中断侦查,致使王东明、王天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逃脱法律制裁长达两年之久。

  另查明,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因重庆市公安局重启对潘桂生命案的侦查工作并将王洪伟等人抓获,王东明得知后,马上约见合川区公安局南津街刑警中队原中队长徐卫红到茶楼“喝茶”,商量如何逃避抓捕。事后,王东明到四川邛崃躲藏。几天后,徐卫红给王东明打电话,传达了王天伦关于“事情已摆平,回来上班”的意思。随后,徐卫红到四川邛崃与王东明等人会合,一起游玩。

  据悉,王天伦为帮弟弟“摆平”命案,共花了100万元。

  黑老大愿认罪 4名警察当庭翻供

  18日,检方指控,王东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8项罪名。冯平、黄崇军、杨长彬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徐卫红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我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意见。”庭审中,王东明称。不过,当检察官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其发问时,他又回答“记不清了”或“不晓得”。而冯平等4人均当庭翻供,均称和王天伦、王东明只是好朋友。

  因案情重大,该案预计将持续审理2天。

  (综合东方网、《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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