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玮
晨报讯 1月18日晚10时,淇滨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农民工讨薪案,农民工刘某高兴地领取了16300元工资。
刘某的妻子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条件拮据。2010年3月刘某到淇滨区一家建筑公司为包工头高某开铲车,但高某拖欠刘某工资16300元近半年迟迟不兑现,刘某多次找高某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刘某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法院判决高某在规定时间支付刘某16300元工资。
令刘某想不到的是,他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去讨工资时,高某不仅不给钱,还叫了一帮人威胁刘某。
刘某只好到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联系高某,但高某拒绝到法院处理问题,执行人员一行三人寒夜驱车来到高某家,面对执行人员,高某没了当初的“傲气”。执行人员当即要求高某履行判决,并对高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高某当场支付了拖欠刘某的工资并交了罚款。(淇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