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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调解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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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调解一起
刑附民案件


 

  鹤山区法院

  发挥调解艺术

  成功调解一起

  刑附民案件

  

  □记者 郭坤

  

  晨报讯 被告与原告积怨很深,面对原告提出的高额赔偿要求,被告对立情绪严重,案件在法庭调解时一度陷入僵局。此时,办案法官们充分发挥调解艺术,成功调解了这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当庭获得了4万元赔偿款。1月20日,记者从鹤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件事。

  2009年11月,因被告李某妻子与原告王某母亲发生争吵,后原告王某到被告李某家中理论,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中李某将王某鼻部打伤,经鉴定属于轻伤。2010年5月,外逃半年的李某在深圳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后移送我市公安机关,该案件移送至鹤山区法院后,王某随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出高额赔偿。但此案在调解期间一度陷入僵局。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们想办法、释法析理,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最终促使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线索提供:程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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