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消息 上海近日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的“无偿收回”及“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规定,又再“刺激”起人们对土地使用权70年大限的议论。按照《物权法》149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上海新规是否与《物权法》相悖?自动是否等于无偿?70年大限如何计算?记者就此采访了法律界人士。
■自动续期≠无偿续期
“70年之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在《物权法》立法的时候曾经引发过一轮探讨,是续期,还是收回?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至今还没有出台《细则》,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自动续期并不当然等于无偿续期。”律师许奋飞分析说。
他指出,“自动续期”的含义仅仅表明住宅所有人不必像商业用地所有人那样,要在使用期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而是自动地获得续期,而且政府有责任帮助住宅所有人完成续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个过程是无偿的。
对此,律师朱永平也指出,根据《物权法》,住宅使用超过70年后,一般不存在收回问题。
■细则越晚出台越利民
“对于老百姓而言,有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的《物权法》实施细则规定越晚出台越有利。”许奋飞指出。
他分析,如果现在就出台《细则》,立法者往往只能在当下的法律框架下,按照目前的法律观念来制定《细则》,如此一来,结果很可能是只能续期70年,或者是有偿续期70年。如果未来30年后制定细则,可以肯定,未来的立法者将以比现在进步很多的立法观念来设计《细则》。“保护私有产权是历史发展的潮流,因此未来的立法者在保护住宅使用权的时候必然更加坚决,有可能续期70年以上,或者无偿续期,甚至变成永久产权都是有可能的。”许奋飞说。
■二手房70年计算不中断
二手房使用权年限如何计算?许奋飞肯定地表示:“二手房70年的期限计算不会因为所有人的变更而中断,计算的起点仍然是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连开发商建设时间也要算进去,如果购入二手房时该房子只剩下40年的使用期限,那么新所有人也只有40年的使用期限。”
房改房的情况也是如此,许律师告诉记者:“一般而言,房改房在房改的时候会补交土地出让金,但是70年的期限计算并不是以补交土地出让金之日算起,而是按照建设施工之日算起,这个要特别留意。另外,对于1978年之前建的那些房子甚至解放前建的房子,其使用期限如何计算,还得等待国土部门的解释,这是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