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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开饭店扰民

 

  噪音吵得没法睡 满屋都是油烟味

  □晨报见习记者 徐广静 文/图

  在新区的多数小区,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居民楼底层或者小区临街门面房经常可见饭店的踪影,然而,饭店的生意越火,小区居民的烦恼就越多,噪音、油烟、卫生、治安等问题接踵而至。随着楼盘开发商追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越来越多的商居两用楼出现在新建小区,如何保障居民生活免受各种污染,已成为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

  

  噪音、油烟等

  让居民很受伤

  市民张女士现居住于新区军民花园四区1号楼4单元二楼,她于2005年住进了该小区,当时楼下是一家经营饲料的门市,对她一家人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影响,可是直到2009年12月,一家饭店在楼下开张,之后她家的烦恼就增多了。

  “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在楼底下开饭店会对我们一家产生这么严重的影响,如果我知道的话当时就会去阻止。”张女士向记者反映,“我家客厅下面是饭店的厨房,我的卧室和大儿子的卧室下面是两个包间,小儿子的卧室和阳台下面是饭店的大厅,每到中午和晚上饭店生意最好的时候,就是我们最倒霉的时候,饭店的排风口噪音很大,一打开窗户满屋都是油烟味,还有客人的说话声、划拳声以及碾面机发出的声音,特别是在晚上听得清清楚楚,有时候都半夜一两点了,楼下还会发出噪音,严重影响了我和家人的睡眠。”

  张女士对记者说:“冬天还好,一到夏天整个楼道弥漫的都是油烟味,我们家的室内温度比同一楼层的其他居民家都要高些,还有客厅外面那个烟囱,我认为存在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

  1月18日,记者来到张女士所居住的地方,在4单元的入口处记者一眼就看见了张女士所说的烟囱,该烟囱直径大约30厘米,从饭店厨房的窗户里伸出,直通向楼的顶层,在二楼位置有处交接,据张女士称这个交接处里面安装了一个排风扇,交接处用绿色帆布裹着,帆布下边缘清晰可见泛黄的油滴,“我认为这处地方存在安全隐患,饭店厨房做饭有时候火苗很大,万一火苗引燃了烟囱里的油渍,而这个烟囱又从我家窗户旁通过,那我家岂不是很危险?我跟邻居们多次去找饭店老板协商,老板给出的解决方案就是给我家铺上木地板,但是我觉得不会有什么改善就没有答应,后来他们在厨房屋顶加了隔音层,但是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记者随后来到了正在营业中的饭店,在厨房里确实看到了张女士所说的隔音层,厨师和服务员告诉记者,他们现在无论是刷碗还是做饭都很小心,生怕弄出大的噪音影响张女士一家人。记者并没有见到饭店老板。1月19日中午,记者联系上了该饭店的任老板,任老板说就此事他已经请了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噪音还是卫生方面,都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关于张女士所说的烟囱是否真的存在安全隐患,他表示这要由消防部门说了算,他本人会积极配合检查。

  

  居民没有发言权

  致使开发商钻空子

  新区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严格来说,居民楼下是不允许开饭店的。如果饭店经营者、物业公司、楼上居民三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在楼下开饭店。但实际上,多是物业公司同意,饭店便开始营业了,很少会与楼上居民协调商议。相关手续的审批,开发商都是按照独立的楼栋单独审批的。因为这些用地多是商业用地,是允许做饭店经营的,即使有关部门想取缔,难度也很大。“说得明白些,就是房地产开发商钻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空子,很多售楼部的燃气预留的都是商业用气,将来能做什么经营项目,非常明了。”

  

  职能部门:

  执法难度大

  针对居民楼一层开饭店带来的种种问题,记者采访了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但各部门对此也颇无奈。

  市政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市政管理处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噪音、油烟污染等问题,也只能是在环保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查处,但查处的程度只能是责令其限期整改,执法力度弱。

  “按照程序,饭店必须通过环保部门的评估并填写建筑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后,工商部门才会为其办理营业执照。”淇滨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说,但由于环境影响评估需要商户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部分饭馆、酒店可能考虑到无法通过,不愿向环保部门申请环评。“我们工商部门考虑到其已经处于营业期,无证经营肯定是不行的,就会酌情考虑先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一旦接到居民对于这类饭馆的环境影响投诉,会马上进行查处,“一个酒店可能有上百万元的投资,要取缔的话难度确实很大,一般只能敦促其进行整改。”

  “饭店营业产生的噪音必须经过隔音处理,污水必须经过隔油池处理,至于油烟则必须经过净化处理。”市环保局监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外,饭店只有在环保局检查验收通过,填写建筑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后,才能正常营业。“环保验收合格与否的相关文件,不需要张贴在饭店醒目处,如果消费者对饭店在环保方面存在疑问,有权要求其出示相关文件。”这名工作人员说,如果市民发现有饭店营业存在扰民现象,可向环保部门和工商部门反映。

  

  律师:

  居民可要求赔偿

  “除了可以向工商部门、环保部门投诉,要求饭店整改乃至取缔外,按照《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居民有权要求对其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的饭馆、酒店的经营者,给予受影响居民相应的经济补偿。”大正永衡律师事务所仇律师说。另据记者了解,前几年某些地市在当地的《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撰写过程中,曾有律师建议居民楼一层禁止经营饭馆,但在最终出台的《条例》中未被采纳。“目前,针对居民楼一层经营饭馆的法律面临着空白的尴尬。但从相邻权方面看,在居民楼一楼开饭馆,原则上要经过与饭馆有密切利益关系的居民同意。”仇律师表示,如果饭馆在经营过程中对居民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居民可以向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投诉,居民反映如果属实,相关部门应该要求饭店给予限期整改,直至合格,居民也可视不良影响程度,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要求饭馆经营者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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