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玮
晨报讯 本是其乐融融的一家,为争夺亲人工伤死亡获得的补助金,儿媳与婆婆闹翻了脸。1月23日,记者从淇滨区法院了解到这起纠纷日前判决有果,法院判令儿媳返还婆婆李老太相应补偿款8万元。
据悉,李老太的儿子小刘去年在工厂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死亡,工厂一次性给了工亡补助金24万元。儿媳小娟将钱全部领走,并拒绝给付李老太相应的份额,李老太诉至法院,要求给付自己补助金8万元。小娟则说,工厂给钱的时候已经讲明,父母抚恤金3.6万元是给李老太的,其余的钱归她,她已经将3.6万元给李老太了,所以不同意李老太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小刘因工伤事故死亡后,工厂给付了多项补偿: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4万元、父母抚恤金3.6万元及其他多项补偿。小刘去世后的赔偿款的法定继承人有其母李老太、妻子小娟以及女儿豆豆。小娟领取了全部补偿款,并将其中的3.6万元交付李老太。
法院认为,工厂支付的父母抚恤金从法律定性上属于被抚养人生活费,是给予丧失劳动能力且依靠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法律救济。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在死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给予死者家属的补偿金,应当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分割。现小娟领取并实际占有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4万元,应当由李老太、小娟及豆豆平均分割。最终,法院判令儿媳小娟返还李老太应获得的补助金8万元。
(线索提供:张雪平)
工伤死亡获赔偿
儿媳婆婆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