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撬ATM机
分文未得
据北京晨报消息 因砸撬银行ATM机而被指控盗窃金融机构的18岁少年王某,可能会因酒后的这个行为,面临十年以上的牢狱生活,甚至是无期徒刑。25日,记者获悉,延庆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5月7日凌晨,河北籍18岁少年王某来到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商业街,手持铁锤等工具,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康庄分理处的ATM机和中国工商银行康城网咖的ATM机撬坏,当时两台ATM机内共有人民币现金40余万元。王某想要窃取ATM机内的现金,但未能得逞。
王某砸撬银行ATM机的行为被公诉机关以盗窃金融机构罪提起公诉,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王某可能会因酒后的这个行为,面临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的判决。
25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王某还向法庭递交了一份悔过书,称愿意积极赔偿受害方银行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