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坤
晨报讯 27日凌晨1时许,红旗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二中队民警接到110指令,有两个女孩报警称在山城区红旗街某商场四楼有人威胁她们的人身安全。接警后红旗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二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经讯问后得知,两个女孩曾在某服装店打工,她们辞职后到该服装店索要各自的300元工装费押金,遭到了服装店负责人的拒绝。据执勤民警介绍,当时两个女孩泣不成声,在冬夜里冻得瑟瑟发抖,她们声称如果服装店不退还每人的300元工装费押金,她们两人宁肯冻死也决不离开。而店方则称,当初两个女孩到店里打工时双方曾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注明工作满一年后才退还工装费押金,现在劳动合同才履行半年,故不予退还。可是在民警的要求下店方未能提供出工作满一年后才退还工装费押金的劳动合同。一时间,双方争执不下,情绪激动,很易引发恶性事件。
经过民警反复劝说,双方终于同意,两个女孩先拿走工装回家休息,第二天再由店方提供工装费的合同依据,双方依据合同协商解决矛盾。(线索提供:窦彦昌)